在衛生健康疾控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指導下,托幼機構應加強與疾控機構就近定點醫療機構婦幼保健機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溝通協調,完善聯防聯控工作機制,進一步健全教育衛生健康疾控托幼機構和家庭點對點協作機制監測預警與快速反應機制,確保開園前托幼機構疫情防控業務指導巡查培訓和聯防聯控全覆蓋
為全面落實黨中央確定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針政策,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外防輸入、內防反彈,堅持動態清零,根據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印發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在前五版托幼機構疫情防控技術方案基礎上,結合托幼機構疫情防控實際和應急處置經驗,指導托幼機構科學精準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優化調整疫情防控措施,制定本方案。
01
開園準備
(一)托幼機構的準備
1. 重視開園準備。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衛生健康部門和托幼機構增強疫情防控風險意識,根據疫情形勢和所在地疫情防控相關政策要求,做好新冠肺炎和常見傳染病預防工作,做到準備充分、妥善有序開園。2. 落實多方責任。嚴格落實屬地責任、部門責任、單位責任、家庭和個人責任。托幼機構負責人是本單位疫情防控第一責任人,開園前須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明確工作職責,細化各項防控措施,對全體教職員工開展防控知識與技能培訓,做好日常癥狀監測,及時告知家長入園疫情防控要求,家園共同做好開園準備,仔細檢查落實。3. 堅持聯防聯控。在衛生健康、疾控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指導下,托幼機構應加強與疾控機構、就近定點醫療機構、婦幼保健機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溝通協調,完善聯防聯控工作機制,進一步健全教育、衛生健康、疾控、托幼機構和家庭“點對點”協作機制、監測預警與快速反應機制,確保開園前托幼機構疫情防控業務指導、巡查、培訓和聯防聯控全覆蓋。4. 加強應急演練。開園前,托幼機構與屬地醫療機構、疾控機構、公安機關等做好對接,根據疫情形勢,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健全防范和處理機制。針對性開展疫情防控多場景、實操性應急培訓和演練,一旦發生疫情,迅速激活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體系,各環節快速響應和應急措施到位,及時有效應對突發情況。5. 做好物資儲備。做好兒童和成人口罩、洗手液、消毒劑、非接觸式溫度計等防疫物資儲備,專人管理,定期檢查和校對,確保物品在有效期內且存放安全。設置足夠數量的盥洗設施,配備足量的洗手用品。按照標準設立觀察室或臨時隔離室以及應急備用教室,安排專人負責,并針對工作人員做好防控管理。6. 加強環境消毒。落實環境衛生和清潔消毒管理制度,專人負責園內全面清潔消毒工作。開園前,應對園內重點場所、公共用具和空調通風系統進行徹底清潔消毒,做好垃圾清理,對戶外大型玩具、門把手、扶梯扶手等高頻接觸物體表面進行預防性消毒,落實活動室、睡眠室、盥洗室、洗手間等各類生活、保育室內場所及公共場所通風換氣。7. 保障飲食飲水安全。落實《教育部辦公廳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加強學校食堂衛生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體藝廳函〔2021〕38號)要求,開園前對托幼機構食堂及飲用水設備設施進行徹底檢查和清潔消毒,所有飲用水設備設施均應取得行業監測、檢測合格資質,及時檢查、監測、消毒設備,確保飲用水安全。嚴格規范食材進貨渠道,檢查食品原材料有無過期變質,發現有問題的食品原料要立即銷毀。開園前,對食堂所有員工進行一次健康體檢,持證上崗。
(二)教職員工、家長和幼兒的準備
8. 報備健康狀況。按照屬地疫情防控要求,所有教職員工和幼兒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員,提前連續7天開展健康監測和旅居史報告,如實上報園方,配合園方做好開園返園的健康監測。對有疑似癥狀的,應當及時就醫,暫緩返園。
9. 主動減少聚集。開園前7天,家長做好幼兒看護和防疫物資準備,教職員工和幼兒家庭減少聚集性活動,如需前往公共場所應遵守防控要求,佩戴口罩,勤洗手,做好個人防護。
10. 接種新冠疫苗。加大疫苗接種宣傳引導力度,加強托幼機構工作人員疫苗接種。堅持知情、同意、自愿原則,倡導3歲以上適齡無接種禁忌幼兒及共同居住人員接種新冠病毒疫苗。
11. 落實返園要求。低風險區教職員工和幼兒經園方審核健康狀況符合屬地疫情防控要求即可返園。從中高風險區返回,要嚴格落實屬地防控政策,符合條件,方可返園。
(三)加強監督檢查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會同衛生健康、疾控等部門加強對托幼機構疫情防控工作的督導檢查,認真排查轄區托幼機構疫情防控措施落實情況,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立行立改,及時跟蹤整改到位。
02
開園后
(一)托幼機構管理要求
1. 重視入園排查。托幼機構實行園內相對封閉管理,嚴格身份核驗,無關人員一律不準進園。動態精準掌握教職員工和幼兒健康狀況,做好健康監測。入園時,教職員工和幼兒須測體溫,無發熱、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覺減退、腹瀉等疑似癥狀方可入園,出現疑似癥狀者,須及時就醫,不帶病上班、入園,同時托幼機構要做好健康跟蹤隨訪。安排家長錯峰接送幼兒,在園門口設置“1米線”,配備工作人員疏導人流,防止園門口人群聚集。家長接送幼兒不入園,全程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2. 做好監測預警。按要求配合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和本土疫情處置中的核酸檢測,對安保、保潔、食堂等工作人員加強健康管理,合理增加核酸檢測頻次。嚴格落實幼兒晨午晚檢制度。做好缺勤、早退、病假記錄,發現因病缺勤的教職員工和幼兒需及時追訪、登記和上報。
3. 加強場所管理。加強活動室、睡眠室、盥洗室、食堂、辦公室、醫務室、衛生間等室內重點場所及公共活動區的管理和消毒,每天至少三次定時通風換氣。定期對空調通風系統進行清洗消毒,增加水龍頭、門把手、樓梯扶手、床圍欄、玩具、娛樂設施、兒童個人用品等高頻接觸物體表面的清潔消毒頻次。在食堂、衛生間和醫務室等場所配備足夠的洗手用品。加強垃圾分類收集、及時清運,做好垃圾盛裝容器的清潔消毒和登記工作。加強對物品配送人員核查、登記與管理,加強冷鏈食品外包裝、郵件快遞預防性消毒。4. 確保膳食營養衛生。加強飲食飲水衛生管理,嚴格執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嚴控進貨渠道,食品等原料從正規渠道采購,保證來源可追溯。依據幼兒生長發育特點,合理安排膳食,每日提供充足的新鮮果蔬和奶制品,適量的魚、禽、蛋、瘦肉,保證食物種類多樣。5. 強化健康教育。通過多種形式面向教職員工、家長和幼兒開展新冠肺炎和諾如病毒感染性腹瀉、肺結核、流感、麻疹、水痘、腮腺炎、手足口病、細菌性痢疾等傳染病預防知識的宣傳教育。教會幼兒正確的洗手方法,勤洗手,培養幼兒養成良好衛生習慣。6. 查驗補種疫苗。配合相關部門逐一查驗幼兒國家免疫規劃疫苗接種情況,發現漏種,及時告知家長帶幼兒補種。7. 關注情緒變化。提醒家長關注幼兒作息飲食規律及情緒行為變化。鼓勵配備專業幼兒心理健康教師,通過繪本閱讀、游戲等方式讓幼兒了解病毒。
(二)教職員工、家長和幼兒管理要求
8. 落實個人防護。托幼機構教職工、安保人員、保潔人員和食堂工作人員等在工作期間,應當全程佩戴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級別口罩,采用正確方法洗手,加強手衛生。保潔人員、食堂工作人員在工作期間還應當戴一次性手套,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保持清潔、定期洗滌與消毒。幼兒在園期間不佩戴口罩。幼兒離園,家長做好幼兒看護,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氣流動性差的場所,在園外公共場所佩戴口罩,做好個人防護。
9. 加強近視防控。根據幼兒年齡特點,安排內容和形式適宜的體格鍛煉,每日2小時以上的戶外活動,3歲以上幼兒至少1小時的體育活動。引導幼兒養成科學用眼習慣,嚴格控制視屏時間。平衡營養膳食,合理安排作息,確保充足睡眠時間,提高免疫力。
03
疫情監測
(一)關注疫情變化
及時關注托幼機構所在地、全國其他地區疫情形勢變化。一旦所在地區發生本土疫情或新冠肺炎疫情風險等級提高,應嚴格執行當地疫情防控有關要求,立即激活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體系,果斷采取應急處置措施。
(二)強化監測預警
托幼機構在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基礎上,嚴格實施教職員工和幼兒健康監測、體溫檢測、晨午晚檢和因病缺勤追蹤與登記等措施。入園前,教職員工、幼兒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員如出現疑似癥狀,應當立即報告,采取居家觀察、就醫排查或隔離措施。在園期間,教職員工和幼兒如出現疑似癥狀,嚴格按照“點對點”協作機制有關規定,及時到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托幼機構做好就醫結果追蹤登記工作。
04
應急處置
一旦托幼機構所在縣(市、區、旗)出現1例及以上本土感染者,在當地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領導小組、指揮部)支持和保障下,及時完成一次全員核酸檢測,后續可根據檢測結果及疫情擴散風險,按照屬地要求開展核酸檢測。
規范應急處置,如教職員工和幼兒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員有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疑似病例或密切接觸者,托幼機構應當立即啟動應急處置機制,2小時內向疾控機構報告。托幼機構出現疫情后,按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在屬地衛生健康部門、疾控部門和機構指導下,采取封閉管理、全員核酸檢測和暫緩返園等處置措施,配合疾控機構做好傳染源控制和管理、流行病學調查,落實防控措施。
05
病愈返園
教職員工和幼兒病愈或按期解除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并按規定完成居家健康監測、核酸檢測結果陰性后方可返園。返園時,幼兒園查驗由具備資質的醫療機構開具的相關證明。